[華衛新聞 記者/羅中唯報導]
桃園市7連霸資深市議員劉茂群去年大選前,因贈送每盒價值738元的蘋果給社區棟委等2人,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,並提當選無效之訴;法院認為,禮盒足以動搖投票意向應屬賄選,昨天判當選無效。
劉茂群發聲明表示,內心一百萬個無法接受,多次反躬自省,所作所為當之無愧,面臨判決只能尊重司法,為了捍衛清白,決定上訴,希望司法還給公道。
判決指出,劉茂群致贈蘋果禮盒738元,經濟效益及實用性遠超過一般政見發表、選舉造勢場合所發的扇子、帽子、小包面紙及原子筆等贈品,認定蘋果禮盒客觀上具有足以動搖選民投票意向的效用。
桃園地院民事庭認為,依照證人證詞、相關資料比對,發現劉先前在陸光四村社區管委改選時,並未曾向改選後之棟委致贈水果禮盒,且呂姓助理送禮時又無固定的名目,可見劉送禮行為和社會風氣、慣例或節慶全然無關,應屬賄選。
相關證人也說,呂姓助理送禮時均有表明要求支持劉茂群或給劉服務的機會,以一般有通常判斷能力的人,呂送禮行為的目的、意涵已不言可喻,蘋果禮盒確實是投票權行使的對價,昨判處劉當選無效。劉茂群刑事賄選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。
檢方起訴指出,劉茂群(58歲)去年6月6日花2萬8000元向水果行買了39盒蘋果,並指示呂姓助理假託社區管委會當選,到八德區陸光四村送要價700多元的蘋果禮盒,並尋求選民支持。